C114訊 3月4日消息(水易)今日,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發起反規避調查。據悉,這是中國首例反規避調查。
公告指出,2025年2月10日,商務部收到申請人提交關于對美國相關光纖產品發起反規避調查的申請書。申請人主張,美國光纖生產商及(或)出口商,以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規避對原產于美國的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反傾銷措施,請求商務部對此進行反規避調查并采取反規避措施。
申請書顯示,美國光纖生產商及或出口商,利用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G.654.C光纖)與超低損耗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業內稱為ULL G.652光纖,是G.652光纖的一種)之間具有高度兼容性、相似性和相互替代性的特點,將原產于美國的ULL G.652光纖,以G.654.C光纖的名義出口至中國,規避我國對其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G.652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嚴重削弱了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效果。
對此,申請人申請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G.654.C光纖)規避我國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G.652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的行為進行反規避調查。
申請書詳細論證了G.654.C光纖與ULL G.652光纖在外觀、包裝、原材料、生產工藝流程、基本的物化特性、主要的技術指標、產品用途和功能、銷售渠道和客戶等方面沒有實質性差異,二者具有高度兼容性、相似性和相互替代性的特點。
商務部表示,調查機關收到申請后,依法對申請書進行了審查,認為申請符合反規避調查立案條件,決定發起調查。調查機關將依法開展調查,充分保障各利害關系方權利,并根據調查結果客觀公正作出裁決。
根據商務部2011年第17號公告、2017年第20號公告、2018年第53號公告和2023年第16號公告,目前我國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通常稱為G.652光纖或G.652單模光纖)征收33.3%-78.2%的反傾銷稅,其中,康寧公司37.9%;OFS-費特有限責任公司33.3%;德拉克通信美國公司78.2%;其他美國公司78.2%。
據了解,反規避調查是針對規避現行反傾銷或反補貼措施的行為發起的一項貿易救濟調查,這種調查被許多世貿成員廣泛使用,旨在確保貿易救濟措施的實施效果。